从艺术本身而言,构成其价值存在的除了艺术自身,还要实现其自身之外的诸多功能,社会的,道德的,审美的等等,艺术通过其自身手段需要解决或解释的一系列问题,显然不是纯审美领域所能完全涵盖。为艺术而艺术的论断,太过于强化艺术的边界,也太容易把艺术放在一个微观的环境中来确定其价值,如此以来,其产生的后果必然是把艺术封闭于狭小的空间之内,进而消减其社会价值。东西方艺术的形成与发展建立在各自文化系统之内,但社会功能与审美功能都在这个体系之内产生着矛盾。
以绘画为例,其内容只能呈现于视觉形式之中,作品其中所包含的情感与审美必然要建立于道德以及人文价值之中,而创作态度其实是在履行艺术家自身之义务。艺术结构包含在文化结构之内是毋庸置疑的,唯艺术论与艺术功利论最大的分歧在于是否把艺术心理和其社会起源来达到其道德的目的。唯艺术论者认为,讨论艺术的社会效果毫无意义,艺术家只是艺术的创造者,除此之外,与其他无关。艺术家应作为艺术的参与者,参与必然带有艺术之外的深层目的。可见,在艺术的整体结构之中,形式的价值不仅限于艺术自身,我们不能忽略形式在艺术表达其社会价值中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