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书法统绪的伦理干预
——以项穆《书法雅言》为例(一)
书法艺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呈现为统绪性的存在,观察的角度或衡量的尺度不同,会归纳出不同的统绪,如碑学、帖学统绪,古典、浪漫统绪,精英、大众统绪等等。在充分考虑书法艺术独立性的前提下,某种统绪的构成部分之间的不同往往主要表现为审美取向的不同。
▲李永忠 陆游词《渔家傲》
不过,总有这样一些理论家,他们认为书法艺术不光是书法家个人的私事,而且是意识形态的一角,关乎世道人心,书法家必须为他们的书法行为负责。这样的理论家认为,书法艺术的统绪理应划分为正统与异端,正统一定要得到维护与弘扬,而异端则务必加以抵制和铲除。明代项穆就是这样一位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理论家,他撰写《书法雅言》,以儒学道统的眼界厘定书法艺术的正统与异端,极力澄清书法艺术统绪,当然,澄清的结果将作用于世道人心的纯正化。
▲李永忠 杜甫《江畔独步寻花》
在项穆对书法统绪的考察结果中,唐代以前是以正统为主导的,异端还只是处于一种萌芽状态;而从宋代开始直至项穆所处的时代,则呈现为异端浮出水面而正统被边缘化的危急情形。尽管这样的看法不能使喜爱宋元书法的人士感到满意,但是,如果以晋唐书法为参照,冷静地看待宋元书法,就会发现项穆见解的合理性。
晋 王珣 伯远帖
书法艺术的发展与汉字的发展密切相关。概括地说,篆、隶、草、行、楷五种字体走向成熟的过程,同时也是孕育登峰造极的书法家的过程——因为书法家正是推动字体发展的最为活跃的代表人物,而字体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又为书法家提供了展示创造才能的平台,可谓天时人和。某种字体的成熟及相关书家的出现,意味着该字体范式的确立,意味着原创活力的退出,当然也意味着原本为书法家提供的展示创造才能的平台的撤销。
唐 颜真卿 自书告身帖
自从楷书在唐代完全成熟后,再也没有出现新的字体,书法家们只能在已有的字体范式之中或左规右矩或左冲右突,整体成就很难与前代书家比肩。在生不逢时的情势下,宋代书家亟欲自振,极力地、偶尔有些过分地调动了主观能动性,挣扎中未免有失态之处,其中的异端化倾向更令时人与后人不安甚至反感。
宋 蔡襄 山堂诗帖
宋 米芾
元人以宋人为戒,回归晋唐,虽然避免了对宋人异端化倾向的延续,但并没有使伟大的正统获得理想的复苏,而创造力的缺失也不能得到谅解。
元 赵孟頫 秋深帖
明代前期延续元人复古之路,无奈已逞强弩之末态势。突破无望,勉为其难,实已蕴含了出奇制胜的惊险因素。到明代中期,复古者逊色于元人,“自立”者偏激于宋人,而逐渐出现的书法商品化潮流又加剧了下滑的颓势。万历己亥年(1599年),支大纶为《书法雅言》作序,文曰:“迩来格卑气弱,无所取裁,逸少之业衰焉……若韫尘想,逐膻臭,而摹故牍以贸声,是曰书奴;贾虚誉以射利,是曰书妖。” 又,根据项穆的观察,“奈自祝、文绝世以后,南北王、马乱真;迩年以来,竞仿苏、米……斯风一倡,靡不可追;攻乎异端,害则滋甚。” (《书统》篇)这般局面,怎能让人无动于衷。
明 董其昌 行书七律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