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展”已经举办了十二届,从第三、四届以来形成的在坚守传统的基础上创新的创作共识,在今天的展览中并没有起到较好的实际效果。大量作品迂回在临习、集字、拟作或对时人仿效的层面上;而且,在注重形式的展厅中,这种拟作又置身于拼贴、制作并相互感染的形式转换之中。还有,在西方形式构成等艺术理念的干扰下,“国展”虽然回避了在这种思潮下制作的“现代书法”,但它的影响力已不知不觉渗透到当代书法的创作中来,在展厅文化的背景下,这种创作手段似乎找到了落脚点。为此,当今书法创作应以“国展”为引导,对有碍书法健康发展的外来理念、创作中的“奴性”思想、现实生活中书法的功利主义等应作一很好的评判与调整,使书法创作在反映作者心性、学养、才志的基础上,也能很好地适应当代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
通过对历届“国展”创作动态的分析,自然涉及到书法为谁而书的核心问题。无疑,不管是拟作(临仿古今)还是注重外在形式以适应展厅文化的作品,基本不是出自作者的真性情,总有戴着面具的感觉,而艺术恰恰反映的是真善美。从书法发展史的角度看,书法是不同社会文化发展背景下人性的真实反映,所以,刘熙载云:“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因此,书法的创作过程首先是作者心理自适的需要,具有心性释放和自我滋养的双重作用。过多外在因素的干扰势必导致心灵的失真,给观赏者的震憾度、愉悦感也会随之减弱,外力下苍白的笔墨形式也因情感因素的淡化而变得机械、造作。所以,创作时应多一份真性,少一份伪装,这包括点画、字形、风格及其所蕴含的人文意趣及情调,这才是作者内在心性的体现,主观地以自我的创作意识来融通古人的笔墨技巧,才能多一些生命之气。明中晚期是书法抒情浪漫的高峰,它的本源就是“童心”与“至情”。“人生坠地,便为情使。”“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
自“国展”举办以来,书法的创作经验已经有了几十年的积累,书写技能渐趋成熟,在某些领域已远超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明清,但思辨力的缺失,总为他人嫁作衣裳。没有“一扫二王恶札”的反传统意识,更没了“我之为我,自有我在”的豪情,奴役于古代经典之皮相,骈死于时风的转运之中,一无探寻自我“家门”之胆识。为此,当代书家应注重文化的畜积、涵养,不汲汲于一点小名气,小利益。在严谨的学术态度下,终一身之厚积与不断的修正,形成独特的学书理念、审美理想,由此激化出服务于或配套于该理念的笔法组合、字法的生成等等一系列的技术方法,这些方法支撑着自我风格、图式的建立。
只有这样的技术改进与方法的索取才是有意义的,也不会随波逐流。也只有这样,才能克服自我创作中一夜成功的的“急迫”心理,也才能使得自我书风在渐变中成熟起来。由此,作为作者还要斩断功利的欲念。书法的境界是作者长期修为的结果,更需要文化的滋养,本不可一蹴而就,可现代快速成功的理念同样在书界漫延。所以,作为一个书家,不仅需要有哲理性的创造思维,更需要专注、耐心和敢于失败的勇气,从内心出发,不迷乱于外象,把书写养成为一种日常性的生活习惯,展品也就不会成为“制品”,更不会陷入一提笔就是创作的尴尬境地。
书法创作也是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我们的作品不是为了展览而展览,不仅是为了挂在展厅中,还有承载审美愉悦、审美品评的社会功能,真善美的作品如何美化人们的生活是书法生存的基础。代表我们当代最高水平的作品总不能仅仅局限在固定的展厅中呈现,而是如何走向寻常百姓之家。今天的现代家居与传统社会相比发生了较大改变,怎样能融入到现代家居、现代公共场所的氛围中去,并能反映作者个性、才情的作品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由此,书法才不会走向只有专业人士欣赏、只能在展厅中才有生命力的尴尬境地。
创作的目的性只有一个,适应的场域有很多,展厅不是我们书法创作所展现的唯一空间,它是一个特殊场合。四年一届的“国展”应该是近几年来创作成果的一个集中展示和独具个性的才艺比拼,“国展”作为模仿的“修场”或以“怪、力、乱、神”等过度的形式表现应该让它成为过去。艺术来源于生活,现代展厅是我们书法人生活的一部分,我们要以展厅来检验创作的成果,而不是以展厅来规划我们书法的未来。
还有,学术界和行业主管部门(包括评审机制)在主力引导兼具传统功力和创造性思变的作品创作外,还要保持书法创作理念的纯洁性。中国书法传承至今,无论是理论还是创作都是独立、完善并自成体系的。所以,谨防外来思想的过多扰动,是书法文化意趣纯粹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