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因为追求某项事业而痴迷,并进而达到近乎于迂的境界时,那可以说他是最大限度的赢得了人生。
逸之小弟在亲密的朋友当中是颇有一些名士风度的。一缘于酒,他是颇有一些量的,而且拥有很好的形象,绝少无端推托,绝少酒后失态,可以始终保持平和而安静的状态,幸福的沉浸其中,偶尔只是配合他人或场上形式所需散发出憨憨的笑。又缘于健忘,也只有他能够把这一平常意义上的缺点演绎的如此奇妙,有若干事件可资证明,没有人跟他较真、辩白,有的只是最终觉得好笑,甚至传为轶事,最严重的也不过是无奈而已。三缘于他作画之快,可堪比立马千言之才思淋漓,温酒斩华雄之英雄气概,使观者动容。
痴使他心无旁鹜,酒使他解衣盘礴,善于遗忘使他存精去芜,作画之纵恣使他一泄胸之块磊,抒情达意。
如评其画,吾以为可以“正”、“大”二字概言之。逸之有着敏锐的书法感觉,写的一手好字,故其能以书入画,跌宕起伏,充满韵律;他亦具有扎实的写生功夫,故其画题材广泛,不落窠臼,每出新意。他的绘画秉承了“写意精神”,是沿着传统艺术的脉络前行的,亦与偏于制作、设计和气格萎靡的时代症结拉开了距离,精神健康、充实,可谓具正大光明气象。
逸之天性善良,心地纯洁,似乎不谙世事,浑不知险峻,但作为从艺者这是一件幸事,所以他充分的维护了人性宝贵的朴素与本真。另外其对周围朋友更是古道热肠,有求必应,低调为人,从无怨言,这也是大家都深深喜欢他的缘由。
逸之而立初度,若勇猛精进,假以时日,必有大成
2007.1.11夜于柘庐